China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ssion Supervision News Newspaper Text Data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refer to the two functions performed by the party's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gencies and the government's supervisory departments.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agencies are specialized agencies responsible for intra-party supervision and state supervision. They assume important responsibilities in comprehensively and strictly administering the party and promoting party building. They also provide practical political guarantees for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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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7版:观点荟萃 筑牢克服享乐主义的思想基础 卲景均等 [] 抵制和克服享乐主义,基础在教育。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为国为民的责任意识,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筑牢克服享乐主义的思想基础。这样,才能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抵御享乐主义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要坚定理想信念。共产党人为什么要坚决反对和克服享乐主义?从根本上说,是由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早就讲过:“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在共产党人看来,“最能为人类而工作”,不管是“重担”还是“牺牲”,都是最幸福、最快乐的。相比之下,享乐主义者追求的快乐,不过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为共产党人所不屑。坚定的理想信念,清贫、清廉的高尚品格,以苦为乐、艰苦奋斗的伟大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永远的宝贵财富。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定理想信念的基本途径,就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世界,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共产主义理想,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的,是科学的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是中国发展、走向富强的正确道路。共产党人有了这样的理想信念,看清了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就有了立身之本和更高追求,就能够把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作为最快乐的事情,就会自觉远离享乐主义。 要增强为国为民的责任意识。中国共产党人深怀忧国忧民之责,兢兢以强,戒慎以进。正是在这种强烈的责任意识指引下,我们党才能在执政后始终警惕“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谨防享乐主义蔓延滋生;才能坚定不移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继而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在改革开放后作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决定,强调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才能在新形势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包括享乐主义在内的“四风”。 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艰苦奋斗与享乐主义是直接对立的。奉行享乐主义,必定不能艰苦奋斗;坚持艰苦奋斗,自然远离享乐主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倡导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艰苦奋斗、不懈奋斗。为了保持艰苦奋斗精神,党随时警惕和克服享乐主义。早在1929年12月作出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就强调纠正包括享乐主义在内的党内错误思想。七届二中全会上,我们党又特别强调警惕“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两个务必”,一直讲到今天。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艰苦奋斗是永远需要的,一刻也不能丢。——摘自《求是》(卲景均等)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5版:理论 全面贯彻两项法规 为改革发展护航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先耀 [] 两项法规的修订,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承诺高,期望也高。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大旗一旦举起,就要踩着不变的步伐,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颁布,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安排。学习贯彻好两项法规,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项法规的修订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两项法规的修订,顺应时代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两项法规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化。两项法规既传承了党在历史上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与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和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着眼新的历史条件,借鉴世界各国政党兴替的经验教训,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成果,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呈现鲜明的政治导向、时代特色和主题主旨。 两项法规的修订传承和发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文化自信是“三个自信”的总源头。两项法规的修订,吸收借鉴了中华传统文化中修齐治平、崇德重礼的德治思想,使党的纪律建设根植于传统文化土壤,增添了历史厚重感和文化底蕴;通过道德教化和纪律约束并重,实现了对共产党员为官、做人、做事规范的统一,使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规则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突出价值观、彰显软实力。 两项法规的修订具备扎实的法理基础。在国家层面,宪法是法治的基础;在党内,党章是党规党纪的基础。两项法规严格以党章为遵循,实现纪法分开、各自归位,充分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反腐败的理念和要求,从党内法规的高度保障了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定政治决心的实现。全党上下坚决贯彻,两项法规将进一步推动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积淀和创新,把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两项法规的修订,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承诺高,期望也高。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大旗一旦举起,就要踩着不变的步伐,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今年1至10月,广东省给予党纪处分6295人,其中轻处分3519人,占总数的56%,移送司法301人,占总数的4%,通过严格监督、挺纪在前,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四种形态”中的每一种,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真正运用好“四种形态”,知易行难,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理解“三转”的丰富内涵和辨证机理,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切实维护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彻底破除偏好“末端治理”、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思维定势,用纪律思维分析问题,按纪律标准处置问题,用纪律底线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动辄则咎、一寸不让。 要抓早抓小,运用好“四种形态”。“极极少数”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意味着前三种“形态”运用的绝对扩大,和在此基础上后一种形态运用的相对减少,意味着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的责任更重了。忽视小事、不顾小节、姑息小错,必然会助长“恶小而为之”;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就是“善小而不为”,必然会错过“正歪树”、“治病树”的最佳时机。对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提高思想认识,更要做好知识准备和技能储备。 要知行合一,加强理论研究。王岐山同志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理论的长期滞后必然会阻碍实践的创新发展。要结合我们正在做的工作,认真总结我们党90多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几百年来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准确把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权力配置、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的规律,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依靠制度创新、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广东改革发展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以新的理念引领改革发展、确保在新常态下继续走在前列的任务艰巨繁重。对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全面从严治党、修复政治生态、保障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清醒认识,全面履职尽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就是对改革发展最大的贡献;坚决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是对党最大的责任;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捍卫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对人民最好的交代。要在学深悟透、全面领会两项法规的基础上,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一要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落实责任清单和“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强化组织措施,避免让不负责任的人继续“负责”下去。二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在严肃执纪这个问题上,纪检监察干部不能给自己留后路。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有效阻断违纪进程,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从而使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者成为“极极少数”,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三要突出监督重点。把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放在首要位置,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在广东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要锁定重点人群,坚持未雨绸缪,围绕服务保障换届工作,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确保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先耀)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7版:观点荟萃 根除奇葩证明需要上下合力 中国纪检监察报 []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知论20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年底前将对社会上诟病的“奇葩证明”拿出解决办法并实施。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通知》,对上述事项提出了要求。 奇葩证明属于顽疾,其顽固性的一大根源在于地方政府权力的暧昧。一些地方政府或者对民生诉求和民生难事不重视,又或者希冀于利用奇葩证明体现权力威风,甚至不排除一些奇葩证明本身就是“吃拿卡要”的工具。这些涉及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官德等深层次原因,在年底前彻底解决有一定难度。好在此次中央有关部门直指积弊,说明是要动真格了。一些隐藏在暗地里、时时侵害着政府公信和群众利益的奇葩证明,有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寿终正寝。 解决奇葩证明,更需要上下形成合力。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最终要落实到地方和基层。年底前解决奇葩证明,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地争分夺秒开展工作。首先,应该以各地政府为主,牵头做好奇葩证明的统计和定性工作。一些日常证明,究竟是不是奇葩证明,需要尽快定性,一个地方和基层单位,究竟有多少奇葩证明,需要尽快统计归类,这是开始整治奇葩证明并最终取缔的前提。从目前公众反映的情况分析,各地的奇葩证明数量不少。仅去年年底某省会城市被媒体曝光的奇葩证明就多达33种,譬如:有计生部门要求出具大龄独生子女证明、新生儿上户证明、申报证明;学校让出具子女在外上学,无监护人证明;医保单位要求居委会出具怎样生病、怎样住院的证明;工商管理部门让出具不扰民证明…… 其次,要着力解决好公权力边界问题。应该由各级政府牵头,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还要建立和完善与奇葩证明有关的问责机制,并公诸于众。把政府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交给市场,权力运行干净透明、权力边界清晰,才是彻底解决奇葩证明怪象的治本之道,这些都离不开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协力同心。——摘自《法制日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2版:综合新闻 宣传党纪条规 在线答疑解惑 南通打造网上“纪律门诊” 蔡鑫华 [] 本报讯“中央明确了违规发放加班费、违规使用工会会费等12种行为属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11月26日,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办公室的宗纪平等人向南通市纪委“纪律门诊”咨询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问题,很快便收到回复。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纪条规理解不够清晰、守纪意识不强等问题,南通市纪委于今年10月中旬开设以市纪委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为平台的“纪律门诊”专线。“纪律门诊”以在线互动的方式,开展党纪知识宣传,市纪委安排专人值守后台,为干部群众在纪律规矩方面的问题提供咨询、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前几天,我收受了一位企业老板给的红包,我该如何处理呢?”“能否以党政机关名义到企业拉赞助?”针对不少党员干部的在线“就诊”,“纪律门诊”一一开出“诊断书”,帮助他们扫清思想认识中的“模糊地带”。同时,针对一些单位提出的关于制度建设方面的疑问,给出了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情约谈等意见建议130多条。 除答疑解惑外,“纪律门诊”还围绕违纪问题高发点设置在线情景测试题,党员干部参与测试后,系统可自动给出“诊断提醒”。目前,已有8000多人次参与。“以往遇到纪律方面的问题常常碍于面子,不太愿意去纪委咨询,现在开设‘纪律门诊’,如同身边多了一位纪律‘顾问’。”南通市寅阳海工船舶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彭雄辉“就诊”后对“纪律门诊”给予了肯定。(蔡鑫华)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2版:综合新闻 嘉定多措并举破解基层“办案难” 上挂下派 分片联系 全员培训 余臻 [] 本报讯 “以前碰到违纪案件先打电话向上级求助,自从到区纪委挂职锻炼3个月后,我对问题线索的分析能力得到很大提升,工作信心更足。”11月24日,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纪委纪检监察科科长周颖一上班便与同事就一个问题线索开展调查。他说,以前工作中的畏难情绪没有了。 据了解,嘉定区纪委近年来不断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使得大量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纪律审查工作一线。但是,新进纪检干部经验少、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的问题,制约了基层纪律审查工作。为此,嘉定区纪委今年通过上挂下派、分片联系、全员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力度,着力提高基层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嘉定区纪委今年已分4批组织27名镇街纪检干部到区纪委挂职锻炼。根据每名干部在基层的岗位,分别安排在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和审理室挂职,与区纪委干部一同参与信访接待、线索研判、取证、谈话等工作。同时,嘉定区纪委还建立起分片联系制度,3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12个镇街纪委,各自选派业务骨干对基层纪委进行“手把手、一对一”的指导,帮助规范办案流程,并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在基层办案外围取证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此外,该区纪委每季度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班,定期召开镇街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交流纪律审查经验。 基层纪律审查能力的提升,使得全区纪律审查力度得到明显加大。前10个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违纪案件94件,同比增长262%;处分92人,同比增长179%。(余臻)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6版:理论纵横 把监督执纪问责做细做实 胡海良 []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是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标杆。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监督执纪问责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抓实“两个责任”。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具体责任、直接责任,它既是党委的第一责任,又是纪委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委抓的分内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清单,也是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要围绕“三转”的精神核心,聚焦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厘清工作边界,当行则行,当止则止,把不该管的事情交还给主责部门,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对主责部门不认真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运用好“四种形态”严肃问责。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狠刹“四风”。“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狠刹“四风”是一场持久战,要深刻领会运用“四种形态”的内涵,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解决“酒局”“牌局”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工作来抓。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做到教育在先,教育从严。坚持把党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带头远离“酒局”“牌局”,不犯“低级错误”。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经常抓,形成严管真管态势;要深入抓,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持久抓,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严抓“三种人”、“三个后”。当前,纪律审查要重点盯住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三种人”。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三个后”是递进关系,表明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分越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尺度提供了新规范,要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突出执纪重点。这绝不是放干部一马、纪律松绑,而是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强化“一案双查”。“一案双查”,就是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要明确责任追究的新定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环节。要把强化问责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动,问责不能光说不干,关键是针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行为,果断出手,及时处理。责任追究是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监督可以为执纪提供大量的线索,执纪又可以获得和发现领导干部的问责线索。通过“一案双查”,可以把问责的鞭子往上抽。责任追究的重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责任追究要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层层传导压力。要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多种问责方式,逐步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作者胡海良系浙江省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7版:观点荟萃 斩断疫苗背后的寻租链条 中国纪检监察报 [] 四川省广元市纪委近日查处一起疾控系统腐败窝案,工作人员在疫苗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吃拿“回扣”,县区疾控中心、基层接种站违规加价。截至目前,广元市下辖六个县区30余人涉案,总金额510余万元,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疫苗领域暴露出的回扣腐败背后,潜伏着看不见的“权力寻租链条”。从近年来各地类似的窝案、串案中透视疫苗领域的腐败问题,相关部门急需加强对采购权力的监督与制衡。 疫苗采购与接种是疾控部门的主要职责,手中握有对相关设备及疫苗的采购权。而一种疫苗往往有多个生产商、经销商,采购选择的余地给不法分子留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同时,这一行业又因其独立性与专业性,使外界监督很难发力。 广元腐败窝案中,通过违规加价获取的利润,相当部分被不法供应商和疾控中心“蛀虫”瓜分,其余以补助的形式解决了一些基层人员所谓的“组织费、交通费、电话费”等。在这样一条寻租链条中,疾控系统与疫苗生产商、销售商、基层医院形成“利益共同体”,抬高医疗成本并最终转嫁到公众头上,也威胁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疫苗使用群体大,覆盖群体从婴儿到成年人,关系亿万人的健康,需要不断提升政府的监管力度和能见度。随着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不断增多,地方疾控中心掌握的“采购权”不断加大,疾控系统中具有行政权力的一把手在采购、人事财务方面的决定权也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员的监督,让蛀虫无机可乘。 在疫苗领域,需要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对于每支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各个环节,建立溯源、倒查机制,明确经手人、责任人,以“无缝留痕”的监督斩断潜伏在疫苗背后的“权力寻租链条”。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7版:观点荟萃 吃苦并非坏事 冰洁 [] 古人说:“吃得苦中苦,方知甜中甜。”意思是说一个人要想有作为,就必须具备能吃苦的精神。安徒生在总结自己一生的经验时说:“一个人必须经过一番刻苦奋斗的生活,才会有成就。”可见,吃苦并非坏事,它可以磨砺我们的心志。 没有种过地的人,怎么知晓粮食的可贵?没有做过苦活的人,怎么知道安逸生活的来之不易?没有吃过苦,怎么知道幸福的生活是那样地弥足珍贵?温室的花朵,怎么知道外面日晒雨淋的甘苦,抑或怎么能够在自然的世界里面久存?只有流淌过汗水,只有知道什么叫做吃苦,才懂得加倍努力和分外珍惜。 父辈们曾说过这样的话:“前三十年吃苦,后三十年享福。”人生的痛苦,不是年轻的时候吃苦,而是年老了之后老无所依、老无所养,这样的吃苦才是真正的痛苦。所以,趁着年轻的时候多吃苦,其实也是为自己多积累生活的资本和财富。 孔子的高徒颜回,家境贫寒,屋舍破陋,卧在席上只能蜷着身子,他处在这样的逆境里却“自得其乐”,学有所成。于是,孔子便在《论语·雍也》中留下了这样的话:“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孔子赞扬颜回是一个“士志于道而不胜恶衣恶食者”。 “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这是许多望子成龙的父母,常常讲给子女的至理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这是《孟子·告子下》中,对许多成就一番旷世伟业的人们经历的精辟总结。“卧薪尝胆”的勾践,最终报了亡国的屈辱之仇。“不经一番寒彻苦,哪得梅花分外香。”自然界也是如此。春花的烂漫,孕育在痛苦的寒冬。 “享受让给人家,担子拣重的挑,吃苦在别人前头,享受在别人后头。这样的同志就是好同志。”早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曾这样教导广大党员。因而,吃苦也是一种财富,是一笔无形的财富,它比什么都珍贵。它会让人的生命力更加强健、会使人的意志力更加强盛、会使人变得更加的强大。 ——摘自《中国组织人事报》(冰洁)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7版:观点荟萃 “四体不勤”是种特权病 詹勇 [] 随着反“四风”、改作风的深入,从严治党成为常态,一些干部身上的“不适应症”也越来越明显。这如同一面镜子,愈发折射出不良习气、不正之风的危害。 比如,机场贵宾厅关闭后,有人就犯了难。河北省一名县委书记感叹:虽然坐了无数次飞机,但取消贵宾厅等细致服务后,我比刚进城的农民还懵懂,订票、取票、换登机牌等,不问就不知道,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除了不会办理登机,一些干部去医院不知道怎么挂号、乘公交车不知道如何投币刷卡、参加培训会走错教室……当作风建设的紧箍咒念紧了,超配的秘书“转岗”了、围着转的工作人员没了,一些干部开始“亲自”做事情,结果出了窘态、闹了笑话,工作生活“难以自理”。这种“本领恐慌”,值得深思。 毛病是惯出来的,一些干部之所以“难以自理”,症结在于长期四体不勤、高高在上。有的凡事都有人代劳,“端不了杯、提不了包、开不了门”;有的患上秘书依赖症,没有人代拟讲稿、安排事宜,就不会说话、不会写文章,甚至不会思考;还有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让家里人“搭便车”享受各种服务。长此以往,必然能力退化、积弊日深。 当年,毛泽东同志用“骄娇二气”来形容某些领导干部的不良作风,以之来观照“四体不勤”,可谓切中要害。骄是娇之源,娇是骄之表。“骄气”,实质就是一种官气。贪图享受、热衷“官威”,是造成领导干部“四体不勤”的重要原因。一些干部当官做老爷,摆官架子耍威风、追求特权攀比享受;一些人为了一己之私,极力媚权奉承,全方位、无死角地伺候,自以为会“来事”、很“懂事”。正是在这种唯权、唯上的不良生态中,一些领导干部的娇气日益滋长,“四风”问题积重难返。对此,有人一针见血:“四体不勤”其实就是特权病,干部生活能力不足的背后,是权力的无所不能。 可能有人会说,拎个包、端个杯等,都是小事,何必如此计较?然而,真是这样吗?“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且不论“四体不勤”让干部自身又娇又弱,试问:一些人长期车马开道、前呼后拥,不接地气,不问疾苦,会真的把群众放心上吗?细节之处见作风,如此“官老爷”做派,在群众那里又是个什么形象?一位基层党员的话令人警醒:一些“四体不勤”的干部浮在空中,何谈执政为民?他们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恶化了干群关系。 鲁迅先生曾经自省“皮袍下面藏着的‘小’”,那些“一抖肩膀就有人接大衣”的“官老爷”,更应反省思想上的病变。把自己看重了,把群众看轻了;把权力看大了,把责任看小了,“总开关”就会拧不紧,就会搞不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也充分说明,作风之弊的“病原体”还未根除,抓常、抓细、抓长的“木鱼”还得驰而不息地敲下去。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人民至上,才会像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一代代党的优秀干部那样,放下架子、打掉官气,和群众一块苦、一起过、一块干,干一番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事业。 ——摘自《人民日报》(詹勇)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2版:综合新闻 自恃有“风水”护佑 搞腐败肆无忌惮 邓志豪 [] 将升迁之路顺风顺水归功于祖宅和祖坟“风水”好;为改变前途命运,听信“大师”指点,将祖坟迁至“风水宝地”;国土局办公大楼面对烈士陵园,他觉得“晦气”,请人用化石加工制作屏风,遮捂避“晦”。贵州省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仕刚—— 11月20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龚倞一行来到该州看守所,隔着冰冷的铁栅栏,向在押的该州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仕刚宣读了黔西南州委和黔西南州政府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杨仕刚长期以来迷信“风水”、信奉“神灵”,把心思放在了升官发财上。他背离理想信念“高标准”,失守纪律“底线”,最终走向了腐败的深渊。面对铁窗,杨仕刚充满了无尽的悔恨。 迷恋“风水”,信奉“神灵”,国土局长陷迷途 翻开杨仕刚的履历不难发现,他的升迁之路可谓顺风顺水。自1987年进入安龙县政府担任政府办副主任起,历任安龙县工业局局长、副县长,兴仁县委副书记等领导职务,2002年6月,提拔到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岗位。杨仕刚的每次提拔都没有超过3年,成长进步几乎没有遇到过挫折。按理说,杨仕刚应该感谢组织的培养和领导、同志们的支持。然而,他却把一切归功于祖宅和祖坟“风水”好。 杨仕刚在任安龙县政府办副主任期间,经常听到有人议论,“某领导升迁是因家里的祖宅或祖坟坐在龙脉上”。于是,他渐渐地对“风水之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常常翻阅有关“风水”的书籍,研究自家“风水”。而随后的几次顺利升迁,杨仕刚则不断暗示自己,“仕途通达”都是自己老宅“风水”好的缘故。此后,他对“风水之说”更加笃信不移,乔迁新居、红白喜事等,他都要请当地有名的“风水先生”测算良辰吉日。 就任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后,杨仕刚更肆无忌惮地摆弄起“风水”。该局办公大楼面对着烈士陵园,杨仕刚觉得“晦气”。刚上任,杨仕刚授意下属用近5万元公款购买了1块“海百合”化石,并请人加工制作成屏风摆放在办公楼一楼大厅,意为遮挡“晦气”。此后,他又利用办公楼装修的机会,在自己办公室屋顶的四角安装龙、虎、马、羊四生肖木雕,寓意升官发财一路畅通。 2013年,杨仕刚眼瞅着自己已经在国土资源局一把手位子上任满10年,踌躇满志的他并不甘心仕途就这样画上句号,总想着通过“布风水局”改变前途命运。一次外出考察,他听说当地的名寺古刹里有一位“大师”很会“破局”,便登门拜访。经“大师”指点,杨仕刚将祖坟从安龙县笃山乡分别迁移到贞丰县龙场镇对门山和兴仁县放马坪两处“风水宝地”。同时,他还将那位“大师”给的“罗盘”摆放在办公桌中间,并通过手机在互联网上订制“护身符”。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4年7月21日,杨仕刚接受组织调查当天,其弟弟还通过彩信给他发来一组祖坟迁移后的照片。“看上去很是气派,据了解开销不下10万元。” 卖官鬻爵,任人唯钱,恣意妄为触目惊心 杨仕刚自恃有“风水”、“神灵”庇佑,只要自己捞钱的手段高一点、敛财的做法隐蔽一点就不会“出事”,于是搞起权钱交易来肆无忌惮,收受他人贿赂也是心安理得。 该州国土资源系统人事任免权不在地方政府,人事实行垂直管理,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均由上一级主管部门选拔任免。这种特殊的管理体制,竟为杨仕刚敛财提供了便利。 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副主任徐书军(另案处理),2002年在担任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估价事务所副所长期间就发生过挪用公款的严重违纪问题。然而,杨仕刚不但没有追究其责任,还“不计前嫌”继续让徐书军主持事务所的工作。作为回报,只要是该事务所发包的工程,徐书军都会给杨仕刚牵线搭桥,让其利用职务之便帮工程承包商谋利并从中渔利。 从此以后,新上任的杨局长“能办事”、“肯帮忙”,很快在该州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和一些工程承包商中传开,不少人纷纷“慕名而来”。翻开杨仕刚受贿案的卷宗,一组组权力与金钱交易的数字让人触目惊心。 杨仕刚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商杨某某在承接黔西南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发包的工程及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杨某某贿赂20万元;为贵州仁和行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在承接土地评估项目方面提供帮助,分16次收受吴某贿赂共计46万元;为翔宇房地产公司在购买国有土地、缓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某贿赂40万元…… 经黔西南州纪委查实,杨仕刚从2002年担任该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先后在土地出让及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工作调动和人事安排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80.5万元,以及大量名贵烟酒、高档礼品。此外,杨仕刚主动交待收受其他私人老板贿赂共计300余万元,现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背离“高标准”,失守“底线”,最终坠入深渊 杨仕刚从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成长为正处级领导干部,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肯定,本应坚定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培养。然而,他对“风水”的迷信,对“神灵”的信奉,使他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杨仕刚在忏悔书中这样剖析自己:“我的违纪违法问题虽然都集中发生在担任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但思想变质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一直以来,我把主要心思放在了职务升迁上,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特别是对一些虚无飘渺、子虚乌有的东西过于迷信,久而久之思想出现了蜕化变质,行为也就迷失了方向。” 纪律审查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杨仕刚在国土资源局历来说一不二,干部职工唯“杨”是从,加之该州国土资源系统现行的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致使杨仕刚长期游离于监督之外。除了人事任免权限方面的制度漏洞,地方在资源配置、土地整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等方面都必须经过该州国土资源局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中间环节无疑给了杨仕刚一些特权,导致权力任性的发生。 “虽然制度机制不完善,但杨仕刚的问题主要还是出在思想上。背弃了理想信念宗旨,势必跌破纪律规矩‘底线’,坠入腐败深渊就成了必然。”谈起杨仕刚严重违纪案件,黔西南州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韩锡才一语中的。(邓志豪)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2版:综合新闻 图片新闻 颜新文 陈金裕 [] 浙江省象山县各级纪委对涉纪信访问题按照“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时限”的挂号制进行处理,严格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应。图为近日高塘岛乡群众得知信访问题被解决后,向该乡纪委干部连声道谢。颜新文 陈金裕 摄影报道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1版:要闻 要闻摘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 [] □习近平会见法国总统奥朗德 □习近平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 □习近平就2016年二十国集团峰会发表致辞 (据新华社)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2版:综合新闻 学法规 守纪律 隋纪 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万锋 [] 上图: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近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纪检监察干部分片领学、全市党员干部分级学。上图为近日,该市部分党员干部观看关于两项法规的宣传展板。隋纪 摄 下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湖南省永顺县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覆盖全县全体党员。右图为近日该县大坝乡双凤村村干部组织全村党员集中学习。 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万锋 摄影报道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6版:理论纵横 治其身者必先慎其所习 吉炳伟 [] 古人说,“善为国者必先治其身,治其身者慎其所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者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在当前社会生活深刻变革、思想文化激烈碰撞、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背景下,要自觉从思想上筑牢防线,在行动上防微杜渐,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慎权。权力是把双刃剑。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所谓心中有戒,就是要崇尚廉洁,敬畏纪律底线、敬畏法律“红线”,秉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谨慎用权,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在监督下用权,领导干部对待权力要去掉一个“私”字,克服一个“贪”字,惧怕一个“惩”字,谨记一个“廉”字,决不以权谋私。 慎始。破法往往始于破纪,领导干部对待任何事,从一开始就要慎重。《菜根谭》里有这样的话:“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有些党员干部由于经不住诱惑,第一道防线被突破便一发不可收拾,就像新鞋一旦踩进“泥泞”,从此便“不复顾惜”了。这些党员干部犯错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是从吃点、收点、要点、拿点这些“第一次”开始的,逐渐演变成大错。因此,我们要从源头上净化心灵,锁牢“第一次”的闸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慎微。从一些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教训来看,其思想蜕变往往是由一点一滴的“小毛病”演变而成。“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领导干部做到慎微不仅要在细微之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警惕,更要特别注意慎“爱好”之微。倪发科喜欢玉石、胡长清爱好书法,别有用心之人就是从这里打开了口子。赖昌星也说过,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一些领导干部正是在“爱好”面前打开了“慎微”的闸门,才导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全面失守。因此,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学习白居易“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的自责、自检、自省精神,时时进行自我修正,切实做到慎微自律。 慎独。一个人在有人监督时不做坏事比较容易,难得的是独处一地也能保持这种美德。孔子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北宋观文殿学士赵概在案头摆放一个瓶子,以及黑白两种豆子。“起一善念,投一白豆于瓶;起一恶念,投一黑豆于瓶。”刚开始,黑豆甚多。后来随着他时时内省、磨砺克制、改过迁善,瓶中的白豆越来越多,黑豆越来越少,赵概也以高德之士名世。作为领导干部,既要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以及有人监督的时候严格要求自己,又要在远离组织、无人监督的时候,保持“慎独”的境界,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 慎终。老子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的确,一个人做到慎始并不难,难的是始终如一。从落马者的简历中可以看到,这些人一开始都是扎实奋斗、勤奋敬业才走向领导岗位上的,初入岗位时也都是兢兢业业,取得了一系列扎实的业绩,赢得了上下的一致认可。但随着地位的不断提升和权力的不断扩大,面对种种诱惑,缺乏持之以恒的坚定信念和慎终如始的自律能力,丧失了政治上的免疫力,今受小贿,明受大贿,任性妄为,失去初心,最终身败名裂,追悔莫及,这都是慎始不慎终的恶果。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晚节,真正做到善始敬终。 (作者吉炳伟系河南省开封市委书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6版:理论纵横 做防治蝇腐的啄木鸟 王晟 []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建立在基层的纪检组织,是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重要力量。当前,一些地方乡镇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弱化、虚化”现象,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乏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深化“三转”大背景下,我们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乡镇纪委工作,理顺乡镇纪委工作机制、优化纪检干部队伍、规范日常工作制度,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责任。 乡镇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通过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摒弃“村官不是干部”的错误认识,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经常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培训,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解决他们政治意识淡薄、党性原则不强、组织纪律松弛的问题。“纪律退一分,腐败就会进一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全面覆盖,乡镇纪委要切实担起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要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磨好啄木鸟的铜牙利喙”,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予以重视,注重抓早抓小,瞪大眼睛,有案必查,违纪必究。面对基层党员干部“苍蝇式腐败”现象,乡镇纪委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在纪律标尺上不让一毫,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不断自我净化,增强党性,廉洁履职。(王晟)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6版:理论纵横 把纪律权威贯彻到基层 黄红民 [] 全面从严治党能否落实到基层,能否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关系到民心向背,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当前,必须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到基层群众身边。 要突出抓好纪律教育,当前尤其要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让基层党员干部熟悉两项法规的内容、精神和要求。要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的意识,熟知纪律内容,明确言行规范,把党的各项纪律规矩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强化发现问题线索,畅通诉求渠道,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深入基层、开门纳谏,构建多级信访网络,全方位、多渠道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接访和纪检监察机关“带案下访”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的手段,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采取专网、手机APP等现代手段,及时收集、科学研判、稳妥处置、迅速反馈,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健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机制,从群众信访举报中梳理排查的突出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要认真开展专项巡查,严肃执纪问责,着眼于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切实抓早抓小,发现线索就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就及时提醒,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要公开通报曝光,以严肃追责形成刚性压力。(黄红民)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2版:综合新闻 党员干部要校准“信仰罗盘” 林亦辰 [] 迷信“风水”、信奉“神灵”,将主要心思放在升官发财上,最终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仕刚的案件再次警醒我们:思想上扶正祛邪、精神上“补足钙质”,是一刻都松不得的“灵魂工程”。 现实中,一些贪腐官员“不问苍生问鬼神”并不少见。远看,有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为求“一辈子不倒”,在办公室布置“靠山石”;近看,有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修阴宅”,把“风水术”引入城市规划建设。而在机关门口放置巨石,寓意“时(石)来运转”;在机关大院放置大球,象征“有求(球)必应”,类似的迷信闹剧,更是屡见不鲜。 有怎样的信仰,就会有怎样的行动。思想上生锈了,外在约束就容易卡壳。“一边贪污腐败,一边烧香拜佛”现象的存在,固然与监督不到位、机制不完善有一定关系,但说到底,根子还是出在党性观念的淡化、权力观念的变异上。 在杨仕刚看来,一方面,权力不过是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于是,挖空心思搞权钱交易便成了自然。另一方面,做了亏心事,又害怕群众举报、组织来查,只能通过求神拜佛,寻得一些精神安慰,求得一时的心理平衡。更有甚者,自恃有“风水”、“神灵”庇佑,肆无忌惮地敛财,毫无节制地谋取私利,丝毫没有一点党员领导干部的做派。然而,其“落马”最终证明:这些所谓的“精神寄托”,所谓的“神灵保佑”,不过是“皇帝的新衣”,自欺欺人罢了。 心底无私天地宽。其实,这些“落马”的迷信官员,与其说是迷信鬼神,不如说是迷信私利。假如不是被金钱诱惑,怎会陷入以权谋私、卖官鬻爵的迷途?倘若不是被利欲熏心,怎会迷醉于升官发财、声色犬马?正如哲人所言,“迷信就是傻子遇到了骗子的结果”。自己首先分不清公与私,也就难免让那些“江湖术士”有机可乘,被“怪力乱神”侵入头脑、主宰心灵。 “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墨子观人染丝所得出的“染不可不慎也”的告诫至今读来,仍为深刻。没有谁能生活在真空之中,思想世界难免会受到外界的干扰。但作为一名共产党人,意志就必须像铁一般刚强,信仰就一定要像雪一样纯洁。一言以蔽之,共产党人不应该有别的信仰,而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如果说,人的一生犹如一条航船,那信仰无疑就是那船上的罗盘。校准好“信仰罗盘”,修正好从政方位,灵魂才有足够的硬度,权力才不至于病变。这,恐怕是杨仕刚案件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林亦辰)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5版:理论 派驻机构要悟透“三转”章法 周祥生 []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根本要求。派驻机构推进“三转”,必须真正悟透“三转”章法,深刻思考和研究“三转”落实问题,为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必需的运行环境,保证主业主责落实到位。 悟透一:当前,大多数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已经从“三转”前的惯性思维中走出来,在思想认识和履职实践上基本接受了“转”的运行习惯。面对这样一种良好态势,派驻机构必须牢牢把握契机,深刻明晰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二者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尤其要厘清与驻在部门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功能关系,准确把握住“转”的情势变化而有效运用。 悟透二:从根本上实现“三转”靠什么?最终还是靠制度的设立和制度的执行,即立制度和用制度,这是“三转”的两个重要支点。实践中要坚持“设立制度务必创新、执行制度务必严格、建设制度永无休止”,制度设立要体现工作职责的要求,制度执行要适合岗位功能的发挥,制度建设则永远在路上。广大派驻机构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坚定的信念、坚强的决心,明白这就是“三转”的主旋律,自己就是“三转”的践行者。 悟透三:“三转”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既有效区分又科学联系。区分得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边界就会越清晰;联系得好,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的对应就会越准确。把这个目标突显出来,就能把监督权力运行状况细化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把权力转化为责任,把履职行为约束在法规和制度范围内,真正了解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情况,真正掌握驻在部门内设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把细节盯紧盯牢,提升监督实效。 悟透四:判断派驻机构能否有效完成“三转”,要看有没有管住纪律、有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没有落实好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细致的监督可以很好地防治腐败行为,维护遵规守纪氛围;严肃执纪问责又可以促使权力主体和责任主体自觉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做得越细,越有利于驻在部门的事业发展和廉政建设。因此,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做深做细做实,必须敢于指出错误、纠正错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推进“三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周祥生)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5版:理论 修身律己的镜子 监督执纪的准绳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张力 [] 修订《准则》、《条例》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新《准则》、《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的一座“里程碑”。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准则》、《条例》不仅是修身律己的镜子、戒尺,也是监督执纪的准绳、武器。这次修订不是对具体细节的修修补补,而是一次颠覆性的改造和重塑,改造和重塑的不仅仅是法规的内容和标准,还有我们对纪律的理解和执纪的理念。学习贯彻新《准则》、《条例》,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意义重大,要做到真学、真守、真转、真用。 真学是基础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给广大党员划出了新的“底线”。同时,也给纪检监察工作划出了新的“准线”。“底线”划到哪儿?有多严?“准线”有什么变化了?怎么适应变化?不真学就搞不清,搞不清行为就容易越线,工作就容易走偏。所以,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真正做到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要做小学生,原原本本地学、逐字逐句地学,熟读法规全文。要做研究生,对条文逐条进行研究,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关键和重点,做到融会贯通。要做实践者,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着学,学进去再学出来,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要前后对照着学。两个法规经过修订,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通过新旧对比找出不同点,研究为什么要这样改,这样改的意义在哪里。要把学习新《准则》新《条例》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地学,从更高的层面更广泛的角度领会新《准则》、《条例》的重要意义。 真守是根本 懂了不遵守,不是真懂。《准则》、《条例》是规范、是禁令,不是知识,光弄懂还不行,还要遵守。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光遵守还不行,还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的纪检监察干部,其中,有很多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老纪检”,他们难道不懂党纪国法么?他们对《准则》、《条例》的熟悉程度难道不如普通党员干部么?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这些人只把《准则》、《条例》当工具、当武器,没当镜子和戒尺,总以为党纪国法是约束别人的,与己无关。说到底,还是特权思想在作怪,总以为自己是监督者,无需别人监督,也没有人监督。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思想意识,才知法不守法,执纪却违纪,由党纪国法的执行者沦为被惩戒的对象。所以,学习的目的一定要明确、端正,不仅要真学,还要真守。 真用是主旨 这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幅度非常大,从违纪的类型、内容,到处分的依据、后果,有加法,也有减法。减掉的大都是与法律重合的部分,增加的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容,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近年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还有原《准则》中的“52个不准”,等等。这些增加的内容,对一般党员干部来说,是更严格的行为规范,但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却意味着工作内容、方式、程序,特别是工作方向和重点的转变。比如说,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环节,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只盯着贪污受贿等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不放,参加公款宴请、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漠视群众诉求、办事不公等违反群众纪律的,拉帮结派、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的,等等,这些过去一般不做纪律处分的问题线索也不能放过。以往,对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如何处分,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现在都纳入《条例》,规定的清清楚楚,再开展监督检查就必须要注意与纪律审查工作的结合,要把“准绳”用准,该处分的绝不能含糊,并且要注意到新《条例》中关于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都要考虑。总之,不要把这次修订仅仅看做是一次党内法规修订,对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来说,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容、方向都将因此发生重大变化,这个变化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今后的各项工作当中。 真转是要求 新《条例》的最大变化和特点是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特别是删除了原《条例》分则中的贪污贿赂条款,在新《条例》总则中对涉嫌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纪律处分统一做出规定,释放和强调了把纪律“红线”划在了法律前面的明显信号。既然如此,执纪者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也要适应这个变化,体现这一特点。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回归党纪本身,使纪律从“宽、松、软”向“严、紧、实”转变。为此,要把握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符合“四种形态”的要求。开展纪律审查时,不能贪大求全,要快查、快审、快结,发现违纪就要严格审查,该提醒教育的提醒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严格按照党纪条规进行处分。要摒弃以往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的思想观念,改变以往唯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思维模式,坚持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管住大多数。审理报告的撰写也要体现纪在法前的要求,先写违纪问题再写违法问题,特别是要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到了该移送的时候就要及时移送,把法律范畴内的问题交给司法部门处理。这样,才能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落到实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张力)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6版:理论纵横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 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u3000张硕辅 [] 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行纪律的监督者和维护者,自身建设必须要求更严、标准更高。 当前,落实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正风反腐的新部署新要求,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突出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作风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我们这支队伍在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有的人律己不严,对自身的严格要求有差距;有的思想僵化、动力不足,干事创业、创新突破能力不足;有的工作散漫、效率不高,业务水平和作风需要加强和改进;有的口气粗、架子大,甚至执纪违纪;有的按惯性思维办事,没有按照深化“三转”的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有的好人心理严重,面对说情干扰降低了执行纪律和规矩的标准等。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以优良的工作实绩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政治定力要强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要把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作为立身之本,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一是必须政治上合格,过得硬。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时刻铭记自己是党的人,把心中有党深深烙在灵魂深处,始终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一刻也不放松,一刻也不懈怠,绝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二是必须思想上清醒,有定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要更加冷静清醒、勇于担当,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而是踩着不变的步伐,坚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三是必须工作上有为,敢担当。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反腐败斗争是要得罪人的,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纪检监察干部绝不能信奉“好人主义”,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体现和检验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 履职能力要强 纪委是管纪律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和执行党规党纪。管纪律不是只管贪腐,不是只管少数涉嫌违法犯罪的干部,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党章要求全面履职,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特别是要提高落实的能力。 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统筹谋划推进改革发展和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主动抓、直接抓、严格抓;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党风、反腐败,着力发现和解决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两个为主”,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两个全覆盖”,逐步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巡视监督全覆盖。要明确“两个区别开来”,把一些个人腐败的领导干部与广大党员干部区分开来,把个人腐败行为与发展中的集体重大决策区分开来,重点惩治“三种人”。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保护森林;处理好法律与纪律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法律前面,促进党员干部以优良的纪律作风履职担责。 工作动力要强 纪检监察干部奋战在反腐倡廉一线,责任重、压力大、付出多,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关心爱护。在选用干部上要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担当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加大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进一步畅通队伍的进出口渠道,使更多优秀人才进得来,让更多纪检干部走出去,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送得出去、引得进来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提高机关综合服务工作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换位思考,以人为本,雷厉风行,积极为干部职工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为机关高效运转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要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夯实党支部工作基础,健全支部工作制度,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充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从工作上生活上更加关心爱护同志,让干部更有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 团队合力要强 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落脚到反腐倡廉事业这个共同的目标,同心同德、团结干事上来。队伍战斗力的重要基础在于凝聚力,一个优秀的团队,不仅仅是人的集合,更重要的是力量和智慧的凝聚、思想和情感的融合。纪检监察干部分工各有不同,责任有大有小,但都是纪检监察事业这台大机器上不可或缺的部件,哪怕是再小再普通的一颗螺丝钉,如果运转不灵或者相互不协调,都会影响整台机器的运转。要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像爱护眼睛一样珍视队伍团结,共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把干事创业作为队伍共同意志的交汇点和着力点,形成以干事为基础的思想、行动的团结统一,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凝心聚力共同推动工作。 队伍管理要严 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权,必须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规矩为明镜正衣冠、引纪律为清泉净心神。要以比普通群众、普通党员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身,严守规矩、严明纪律、严管细节。要清醒认识纪律审查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在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做到秉公执纪、公道正派。要把保密纪律这根弦时时绷紧,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都要严格保密要求,坚决防止打探消息、说情干预、跑风漏气。要强化队伍自身的正风肃纪,对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撤换调整;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决不护短,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7版:观点荟萃 综合施治,打好反腐“组合拳” 詹复亮 [] “综合治理”是整合运用各种治理资源、增强治理效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基本途径。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实现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就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及强化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要针对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缺陷,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监管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监控,并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和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切实防止权力滥用,铲除滋生腐败土壤,扎密“制度笼子”,实现遏制腐败的根本目的。 积极全面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针对腐败分子大多以逐利为主要目的等实际,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重点监控领导干部的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是否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加大个人报告重要性、真实性教育;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真正发挥报告制度的基础性作用。 积极探索推行工程立项报告和廉政风险防控报告的“双报告”制度。当前大量腐败案件染指工程项目,大量工程项目的管理者、监督者甚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成为国内外各类商人围猎的目标,造成“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等突出问题,对此需要引起重视。笔者以为,可以采取建立工程立项报告和廉政风险防控报告的“双报告”制度,由工程项目审批部门邀请工程立项所涉领域的专家和腐败风险防控专家,在论证工程建设可行性的同时,对工程的立项、施工、竣工验收以及投入使用等各环节的腐败风险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升源头治理工程项目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研究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对我国处于转型发展期巨大现金流、公民个人持有大量现金以及腐败活动中大量现金交易等实际,可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制度基础上,加强现金管理立法,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强化对现金流、非法资金交易以及洗钱活动的动态管控,发挥现金管理法在强化源头治理腐败中的积极作用。 积极探索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大量投放惠民政策项目、划拨政策性资金等。据统计,仅政策性惠农资金项目就超过200项。而从实践看,这些项目、资金等到达地方特别是基层后,一些基层干部大肆侵占项目或者侵吞、私分资金以及将资金徇私发放给亲属等现象比较突出,这些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或“蝇贪”现象,使中央政策难以惠及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成为服务群众需要解决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严重背离政策初衷,严重影响政策效果。按照中央要求,一方面行政机关和基层干部要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一方面对于失职、渎职、贪污受贿、侵吞私分公款等行为要依纪依法查处,有效遏制“蝇贪”蔓延,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 ——摘自《红旗文摘》(詹复亮)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2版:综合新闻 河北省委出台巡视工作实施办法 记者 张素娟 通讯员 王霞 [] 本报讯(记者 张素娟 通讯员 王霞)河北省委日前印发《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对巡视工作定位、巡视工作机构和人员、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委巡视组、设区市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构成和职责任务。其中规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建立巡视人才库,健全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到巡视组挂职锻炼的工作机制。 对于巡视工作进驻准备、了解情况、成果运用的基本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巡视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巡视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此外,巡视组将根据《实施办法》要求,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下属地方、单位、部门或者被巡视对象上一任职地以及相关地区(单位)了解情况。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7版:观点荟萃 法官胆敢索要“调查费”是何缘由 中国纪检监察报 [] 33岁的王江封是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吴家堡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工作者。近日,他在网上发微博实名举报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法庭副庭长张某某。原来在办案过程中,原告代理人王江封被主审法官张某某叫到办公室索要3000元调查费,他当时录了音,尽管钱最终并没有给法官,但法官在要求删除录音未果的情况下动手打了他。 很明显,这位主审法官的行为涉嫌索贿和滥用职权。这种所谓的“调查费”于法无据,当事人已经交了诉讼费,就不应该再额外交所谓的“调查费”。即便是在诉讼费外需要交其他费用,也必须有法律和文件的明确规定,并且由法院统一开具发票来收取,而不是由主审法官本人向当事人索要。这位法官要受到法律和纪律的处罚是毫无疑问的。但这件事情的关键还不仅仅在于对这位法官的处理,我们还要追问的是,这位主审法官怎么到现在还敢公然向当事人索要“调查费”。这种索要“调查费”的行为,到底是痼疾难除还是死灰复燃?我们应该怎么样才能对症下药,做到药到病除。 以往民间有一种说法“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就是说的法官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以往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非常普遍,不过,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这种情况在目前有了很大改观。当地有关部门在调查和处理这位法官的同时,应该认真反思存在的原因和找出相应的对策来。比如,如果这是“潜规则”痼疾难除,那就得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加大打击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力度;如果是“潜规则”死灰复燃,那就要建立长效的制度,不能让反腐走过场,要长抓不懈。当然,如果是法院的财政保障不力,那也得加强法院的财政保障,不能让法官向当事人伸手现象重现。——摘自《北京青年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2版:综合新闻 福建新设8家派驻纪检组 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李大钟 杨雅荣 [] 本报讯(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李大钟 杨雅荣)11月27日,福建省纪委召开新设派驻纪检组成立大会暨部分省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等8家新设派驻纪检组正式成立进驻。 福建省纪委此次新设的驻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省总工会机关等8家纪检组,负责监督52家省直单位。其中驻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纪检组为单独派驻。 今年9月,福建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对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做出了总体规划。根据《意见》精神,福建省纪委将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对93家省直行政单位和25家厅级事业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此次新设8家单位纪检组,是其中的第一步。 福建省纪委负责人表示,推动派驻机构全覆盖,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大举措,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下一步,省纪委还将通过调整、改设其他派驻机构,实现省直派驻机构全覆盖目标,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3版:党纪政纪 多种形式学法规 张国俊 刘雪英 []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福建省各地掀起形式多样的学习法规热。 上图:11月25日,闽侯县白沙镇井下村党支部的党员民主生活会上,全村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准则》和《条例》,并对照规定,围绕为民办实事、廉洁自律、党员作风等方面查找差距,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张国俊摄 下图:近日,三明市纪委精心推出了一组以《准则》和《条例》为内容的系列漫画,以画载廉、紧扣主题、形象生动,帮助基层党员干部领会《准则》和《条例》内涵。图为泰宁县纪委工作人员用漫画展板宣传《准则》和《条例》。刘雪英 摄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8版:业务研讨 工作纪律核心是忠于职守 邓联繁 []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同样系修订所新增内容,既是创新之举,丰富了纪律的类型,提升了工作纪律的地位,初步实现了工作纪律的系统化;也是务实之举,有利于让纪律落到实处,促进纪律建设日常化、常态化开展。该章内容聚焦工作纪律核心——忠于职守,提醒与告诫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尽职尽责、依纪依规工作,不得不作为、乱作为。 第一,在组织管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第一百一十三条至第一百一十六条) 包括四种行为:一是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如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二是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三是党组织不按规定作出或者执行党纪处分,如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四是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或者出走。 以上四种行为,特别是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行为,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如,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河南省新乡市3名厅级领导干部“落马”,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新乡市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任职期间。李庆贵因任职期间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领导职务。 王岐山同志强调,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管党治党是沉甸甸的重大责任,主体责任是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中,管党治党失职渎职行为首当其冲,表明了中央拧紧责任发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决心。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应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子担起来,种好“责任田”。 第二,对应当向上级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行为(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如实汇报,既是对上级单位的基本尊重,也是防止检查、视察流于形式,帮助上级单位了解真实情况、做出正确决策的基本要求。如,湖南省纪委近日通报,耒阳市编办原副主任罗才洋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2015年7月,湖南省委第九巡视组在耒阳市开展巡视期间,罗才洋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配合、不支持巡视工作,巡视组反复提醒教育后,他仍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提供关键情况,严重干扰阻挠巡视工作。 第三,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活动的行为(第一百一十八条至第一百一十九条) 上述两条对这类行为有三个限定:一是主体限于党员领导干部;二是违反有关规定,也就是行为无据、师出无名,属于滥用职权;三是不泛泛而谈所有活动,而是明确强调市场经济活动或者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以及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如,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此外,日前中央政法委通报的5起党员领导干部染指案件的典型事件,其中包括: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在担任徐州市贾汪区区委书记期间,违规插手原彭城集团董事长孙某交通肇事案,指使孙某所在地政府出具证明,要求从轻处理。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应让市场这只无形之手而不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形之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快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形势,不任性用权、不违规干预插手。 第四,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百二十条) 包括: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入党誓词中也含有“保守党的秘密”,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胆大妄为,将它们抛到九霄云外。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令计划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国家旅游局原副局长霍克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向被审查人泄露案情,等等。 第五,违反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百二十一条) 即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违规录取”系此次修订新增,体现出强烈的问题意识。考试公平、录取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必须严肃考录工作纪律,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考录工作中的消极腐败现象。 如,作为“招生腐败”样本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在招录考生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涉案金额巨大,目前已被提请公诉。 第六,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百二十二条至第一百二十四条) 包括三种行为:一是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如,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司副总经理陈斌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二是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擅自变更路线。如,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肖天出国(境)期间擅自变更路线并延长在国外期限。三是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 不管交流学习、还是外事出访,如今党员干部“走出去”日益频繁,外事工作纪律显得更加重要,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可小觑。 第七,违反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百二十五条) 党的工作多种多样,决定了工作纪律的丰富性,此条为兜底条款,涵盖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的工作职责的范围,规定应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作者邓联繁系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8版:业务研讨 精准把握运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王勇 [] 为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中央纪委提出了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积极运用谈话函询、了结等多种方式,快进快出,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减少了腐败问题存量,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问题增量。同时,在运用五种处置方式的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组织协调、指导督办等各方面能力均得到了明显提升。 然而,也应当看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对五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把握不精准、运用不灵活的现象,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运用五种处置方式时存在的不足 对五种处置方式的内涵理解不深不敢大胆运用。从纪律审查工作实践来看,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五种处置方式的提出背景、精神实质、要求标准等方面理解还不够深刻,动作迟缓,对五种处置方式特别是“谈话函询”的使用效果心存顾虑,畏手畏脚,不敢大胆使用,影响了五种处置方式的使用效果。 对五种处置方式的关系把握不准不会灵活运用。五种处置方式既相互独立,又可相互转换。工作中发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五种处置方式之间的逻辑关系把握不准,认识不全面,存在非此即彼,先入为主,简单机械运用,方式单一,不会根据案情发展灵活综合运用多种处置方式的问题,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五种处置方式的使用效果缺乏评估考核不能严格使用。五种处置方式都有其适用条件、范围和标准。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五种处置方式,不经集体研究,个人自由裁量权较大;有的是哪种方式简单就用哪种方式,哪种方式能尽快办结就选哪种方式,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问题,运用五种处置方式的效果到底怎么样,缺乏评估检验机制,有悖于出台五种处置方式的初衷。 五种处置方式的运行缺乏有效保障不能高效运用。五种处置方式的独立运用和相互转换,需要具体的制度和程序支撑。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从问题线索受理、管理、审查到审理整个过程没有一套统一的、完整的制度和程序;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制度交叉,程序重迭,手续繁琐,影响了五种处置方式的规范高效使用。 如何准确灵活运用五种处置方式 深刻理解精神实质,正确对待五种处置方式。五种处置方式的提出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深刻内涵,要从宏观和具体层面来把握。具体讲,就是要把五种处置方式放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严峻形势和复杂任务的背景中考虑,放到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层面来理解,放到“转方式”的要求中去把握;要深刻理解每一种处置方式的使用范围和要求。同时,要反对那种“对问题线索都采取拟立案或初核的方式,才是严惩腐败”的错误思想。严惩腐败并不排斥纪律审查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相反只有正确灵活运行五种处置方式,才能真正体现中央纪委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 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运用五种处置方式。五种处置方式是防止问题线索失管、失控、有案不查的有效途径和手段,要全面广泛地运用到纪律审查工作之中。同时,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区别对待,力争用最有效的方式、以最快的效率,收到最好的效果。工作中,对巡视组移交、上级要结果、领导批办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对“三种情况”、“三个时间节点”和“两类人”的问题线索要快速办理。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加紧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减少腐败问题存量,遏制腐败问题增量。 强化质量把关,高标准运用五种处置方式。建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不同,往往会造成审查结果大相径庭,因此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集思广益,根据案情灵活选用处置方式,既防止小题大做,又避免问题线索流失。建立问题线索评估考核机制。从纪律审查的方式、完成时间、使用效果等方面加大考核力度,对那些玩忽职守、敷衍塞责、不能按时完成、效果不佳的,要在考核中扣分,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问题线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以案谋私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维护纪律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强服务管理,规范运用五种处置方式。问题线索处置涉及信访、案管、审查和审理等部门,要对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针对五种处置方式运用中的制度漏洞和程序缺失问题,健全一套统一的、完整的制度和程序,对那些重复的制度、繁琐的程序进行删减。同时,对问题线索的数据统计实行一个部门办理,一个声音对外。建立不同处置方式之间的转化机制,根据不同处置方式之间转化的要求和程序,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实现无缝对接。建立暂存和谈话函询处置方式的二次启动机制,以解决运用暂存处置方式的问题线索具备审查条件后怎样进行纪律审查的问题,以解决谈话函询后发现违纪事实与违纪对象当初的说法不一致如何进行纪律审查的问题,让五种处置方式在制度和程序的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 (作者王勇系陕西省西安市纪委副书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7版:观点荟萃 吃苦在前 享受在后 甘于奉献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漫画李亚 党章第三条指出,“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共产党员要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令人遗憾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个别党员干部淡忘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不愿吃苦、不想吃苦、不敢吃苦,他们思安逸、图享乐、求快活,以豪华奢侈的生活为理想;他们忘记了党章的要求,忘记了甘于奉献的责任,滥用公权谋私利,以聚敛个人财富为目标。当然,他们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毁掉了自己的前程,甚至是失去了自由。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克敌制胜、排除万难的政治优势。甘于奉献是共产党人的崇高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把“坚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甘于奉献”作为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腐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作表率,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编者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8版:业务研讨 用纪律揪住信访“线头” 福建省三明市纪委课题组 []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要正确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作为处置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体现“抓早抓小”的有效举措,是贯彻落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一种生动实践。 然而,在工作实践中,一些基层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由于“三转”不到位,信访办理存在线索界定、处置把握、审查转型的“三难”现象,导致“执行偏软、初核不足”。一些基层党委在主体责任上仍然“挂帅不出征”,一些可能显现的问题线索得不到有效审查;部分基层纪委责任担当意识淡薄,存在坐等靠转的惯性思维,对问题线索甄别能力有限,容易造成线索遗漏和信访失密;少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怕担责绕道走,一些人认为“党委不点头不能查”,导致执行偏软、选择性办理信访件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紧紧揪住信访举报这条纪律审查的“线头”,以建立初信初访件“零暂存”制度为抓手,准确运用处置问题线索“五类标准”,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压”、审查“零容忍”、结果“零反弹”的综合效益。 从办信批转向线索引领的功能升级,破解“谁来办”、“怎么办”、“办不好”等难题 程序规范与归口管理,规范线索“全处置” 受理零遗漏,规范程序、集中受理、统一分流、入账管理,推行时限归口、办理了结的“账单式”受理管理,做到问题线索不遗漏、不丢失、不泄露;储信零积压,发挥信访举报渠道作用,全面摸清问题线索,采取问题线索档次梯级、结果分类评定等方式进行流转、台账跟踪,并依据问题线索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排查处置,做到存量“零积压”、增量“零暂存”;线索处置按期办理,采取片区协作交叉、直查包案负责等方式,综合运用责任排查、销号核查、分级巡查、挂号督查、对号倒查等“组合拳”,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按期办理。 加强从严执纪与动态督办,逐步实现“零暂存” 规范办信审查,重点突出仍不收敛、不收手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四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资金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基层党员干部小贪巨腐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明确问题线索的处置主体、办理时限、责任追究,做到“挺纪在前”与转变办信审查方式有机结合,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优化办信机制,按照职能相近、工作便利、大小搭配、优势互补的原则,推行联席协作、划片交叉等工作机制,明确主办、协办、联办责任,探索预约走访、巡查寻访、选点专访,做到内部驱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增强办信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动态督办,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流程,对问题线索从受理、批转到审查的整个流程实行动态管理,对办信审查的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着力解决有案不查、压案不查、审查不力等批转空泛问题。 信访监督与抓早抓小,拉紧纪律“警戒线” 规范信访监督,将轻微行为、工作作风、生活小节、群众诉求等方面的行为细节、生活作风、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列入信访监督范围,明确方式、程序,并通过信访谈话、信访通知、专题警示、约谈提醒等方式,做到点到问题、讲到要害、指明问题、整改反馈,增强信访监督实效;强化制度预警,在普遍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纪委班子成员同下级党政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谈话等工作基础上,细化谈话提醒教育工作流程、谈话对象、谈话方式和谈话程序,划出纪律“红线”;落实整改倒查,对办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限时办结,对办结后不满意、不息访的问题整改回访、约谈督办,并视情实施“一案双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聚焦“四种形态”,建立初信初访“零暂存”机制 凸显审查功能,构建生态化审查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办信“零暂存”作为纪律审查的“风向标”作用,改变过去传统意义上信访举报的方式和路径,更加突出违纪审查这个问题导向;凸显审查功能,准确把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质内涵,在树立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的同时,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要突出执纪特点,主动在“从严”上下功夫,把握好正风反腐的力度、强度、广度和群众拥护的程度,把工作思路、方法和重心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治小节”、从“只看树木”转向“护好森林”。 规范工作流程,推进线索处置全程管理 不断完善信访举报件呈转全程管理和交办督办机制,特别在落实双向承诺、强化时效督办、向被举报对象所在党组织同步反馈等方面加强研究探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信息资源优势,对问题线索归口梳理,加强专题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和纪律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要把信访举报线索集体排查作为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根据线索来源、问题性质、对象职级等进行排查,从源头上强化监督。同时,对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不准确、不依规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拓展多元载体,营造正风反腐新常态 发挥渠道作用,依托来信、来电、来访传统渠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主动将群众“请进来”和积极“走出去”相结合,处理好压力与动力、效率与效果的办信关系;创新方式方法,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难处发力,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言出纪随、一寸不让;整合办信力量,通过统领协办、直查快办、交叉查办,对照办信时间表、行迹路线图按期办结,确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零遗漏”、结果“零报告”、存量“零积压”、增量“零反弹”。 注重对接融合,形成问题导向 与制度规范相对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登记、管理、排查、监督、干预等制度,用纪律标准衡量问题线索办理结果,保障举报人的合理参与和监督途径,形成跟进、追问、追查的闭环监督,推动办信“零暂存”规范化和透明度。要与线索交流相衔接,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流程,对问题线索从受理到办结的整个流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问题线索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各个关键环节严格按照规定设定运行流程办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倒置和逾越;用改革的办法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工作中批转移交、立案审查、涉刑移送的问题线索交流机制,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移交司法的予以移交,该谈话提醒的予以谈话提醒,该澄清了结的予以澄清了结。与审查督办相融合,建立利益冲突防控机制,对履责不当甚至违规审查问题敢于较真,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着力解决有案不查、压案不查、审查不力现象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防“灯下黑”。(福建省三明市纪委课题组)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3版:党纪政纪 南康 细化21种情形 问责领导干部22人次 庄平 [] 今年,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结合实际,出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领导干部问责二十一条(试行)》,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执行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未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等重大决策中未按期按质完成工作,涂改干部档案以及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履历等方面弄虚作假等21种问责情形。对出现这些情形的,将视情节轻重单独或合并实施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措施。 今年以来,该区依据规定已问责10个乡(镇、街道)或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22人次。其中,涉及专项(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的9人次,工作失职的5人次,未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7人次,违反工作纪律的1人次;被问责人员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3人次,副科级领导干部9人次。另有2名乡科级领导问责案件正在办理。(庄平)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3版:党纪政纪 警示提醒 纠偏明纪 督促履责 杭州:谈话教育也能让领导干部脸红心颤 李光 [] “作为‘船长’,当时的想法就是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凝心聚力开展工作,尽快将这艘快要搁浅的船带出暗礁。”回忆起年初区纪委书记和自己的谈话,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某局局长汪某记忆犹新。他说,这次谈话确实让他有脸红心颤的感觉,但更像一场及时雨,促他把好工作方向。 下城区纪委副书记杨晓萍介绍,今年年初,下城区对作风状况评价排名末三位的单位和个人得分后十名的区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一对一约谈。汪某所在的单位因先后有两任班子主要领导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区作风评价排名靠后。作为单位一把手,汪某接受了下城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富永伟的谈话提醒教育。 之后,该局开展“班子清廉、风气清纯、阵地清净、活动清爽”的“四清机关”建设,单位风气、工作氛围大为改观。 下城区的做法是个缩影。在杭州,面对如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并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课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各类谈话工作,使谈话教育成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行之有效的载体。 早警示早提醒 挺纪在前成常态 在基层,城管执法队员每天和群众打交道,涉及执法业务种类多、范围广,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今年10月底,西湖区纪委派驻区城管局纪检组组长魏群英约谈了北山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告诫其务必带领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时刻紧绷廉洁这根弦。 “像这样的定期约谈提醒,已成为工作常态。”西湖区纪委副书记许哲丰介绍,今年1至10月份,西湖区已对466名党员干部实行了约谈提醒,其中约谈了17名镇街及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纠正苗头性问题175个。 “作为体现监督‘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有效手段,‘谈话’越来越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擎苍说,纪委不能干“公检法”的活,只有把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硬约束,有问题就指出来、及时纠正,防止从违纪滑向违法,才能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发生。 近年来,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开展了任前谈话、信访诫勉谈话和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等提醒教育工作。早在2013年,杭州市纪委为进一步增强谈话提醒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专门出台了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涉及单位或个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身处特殊时期或面临敏感情形的,位居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岗位的等三大类十种具体情形的党员干部,列为谈话提醒教育的对象。 同时,为真正体现关心爱护干部,杭州市还规定,党员干部经谈话警示一段时间后,根据问题轻重程度和干部实际表现,主谈人还要视情对被谈话对象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其思想及工作状态。同时,针对谈话提醒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也要不断总结提升,改进方式方法,而且把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考核推动落实。 今年以来,该市余杭区已实施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474人次,其中区管干部10名;拱墅区谈话提醒教育482人次,其中区管干部31名。 不局限于纠问题明纪释理严防“越线” “要不是纪委及时提醒纠正,我估计就要成为被通报曝光的‘名人’了。”说起前段时间险些触碰纪律底线的事情,杭州市某局副局长郑某仍然“心有余悸”。 前不久,有群众反映郑某存在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的情况,后经查证,原来是由于私家车维修保养,郑某临时借用了下属单位的公车参加了一天的公务活动。由于事出有因,也考虑到郑某向单位主要领导口头报告等因素,市纪委没有给予其纪律处分。同时,市纪委对其进行了信访谈话,要求说明情况,今后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避免了郑某违规使用公车现象的再度发生。 据统计,今年以来,杭州市纪委已约谈、函询138名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 “谈话”旨在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但目的不仅仅局限于“教育”。据杭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春雷介绍,为使谈话更具针对性,取得最佳的监督执纪效果,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对实践中的疑问,及时通过谈话形式开展面对面交流沟通,业务答疑指导,也消除了党员干部在党纪条规理解和执行上的疑问。 今年8月开始,富阳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开展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教育工作,这项工作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有镇街干部询问怎么办婚宴才不算违纪,村干部在推进工程建设中加班是否可以拿补贴……“与基层谈话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很多具体、实际的问题。”富阳区纪委常委张卫明告诉记者,借助谈话的时机,会把当下的一些政策、纪律、规矩,给基层党员干部讲清讲透。他说:“有时候违纪也是不知道纪律的底线在哪里,所以我们就把这个底线讲清楚,也是保护干部。” 约谈一把手 督促种好“责任田” 今年3月20日,杭州市纪委会议室举行了一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市纪委班子成员、部分市纪委委员,逐一约谈杭州市下城区区委、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等四个单位(地区)一把手,听取他们的专题汇报。 其间,市纪委委员现场点评、反馈,直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场的一把手“变身”为“考生”,普遍感触很深。杭州电大党委书记傅勤说:“最大的变化是思想认识上的变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原来理解是‘纪委的活儿,或者说是支持纪委工作’。现在很明确,这就是我分内的事!” “约谈一把手,就是提醒、警示各级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陈擎苍说,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关键还在于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层层传导的压力。 临近年底,归口监督的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情况如何?去年“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无件件整改到位?10月下旬开始,杭州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陆续逐一约谈归口监督单位一把手,指出存在问题,限期落实上报。 “抓关键少数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归口监督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等10家政府部门,纪检组组长姚吉锋告诉记者,今年由他带队先后2次逐一约谈10家单位一把手,6次向一把手提出纠偏意见被采纳,督促一把手自行开展单位内部提醒谈话35人。 另一方面,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杭州市狠抓问责,今年1至10月已对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李光)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5版:理论 坚持挺纪在前 推动严以用权 江里程 [] 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正确权力观的根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严以用权,既要靠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注重自我约束;又要靠纪律和规矩,强化外部约束。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强化外在约束,关键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划清用权边界、规范用权行为。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树立高标准,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坚持“高标准”才能守住“底线”。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思想的“总开关”,是根之所在、魂之所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严以用权”,必须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把理想信念宗旨刻印在心上。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理想信念坚定,百毒不侵;理想信念动摇,百病丛生。“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世界观出现了偏差”,成为不少落马分子的病根。中央修订《准则》正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要教育引导党员修身立德,坚持高标准,筑牢防线。要深刻把握《准则》内涵。严以用权需要正面引领,新《准则》紧扣廉洁主题,区别普通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两类对象,围绕着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向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围绕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准则》为全体党员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有利于党员干部自觉对照,培养高尚情操。要引导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认真贯彻,积极践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在纪律“底线”、法律“红线”之上树立理想道德的高标准。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注重立规,带头贯彻落实《条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严以用权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一个时期以来,有的地方管党治党纪法不分,造成一些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中央修订《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戒尺清晰、规矩明了,有利于依规依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条例》,用纪律管住权力,规范党员干部言行。要学深学透《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与《准则》如同一套组合拳,立德立规并举、一正一反配合、自律他律结合,以党内法规形式,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创新理念固化为刚性制度,是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上的又一次升华。要深刻把握《条例》要义,在监督执纪中做到挺纪在前。要把握纪律与权力的关系。权力要靠纪律约束。没有约束的权力犹如脱缰的野马,必定会肆意横行、任性越界。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乱用权力,除主观原因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外部约束不力。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管住权力关键靠纪律约束。我们要结合实际,注重立规,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要用纪律保障严以用权。《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给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行为的边界。当前,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纪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行权。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狠抓执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在狠抓执行。从当前来讲,就是要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现问题就要查处,一寸不让、一把尺子量到底。要深刻领会“四种形态”的丰富内涵,既管重点又管全面,既治标又治本,坚决纠正“抓小放大论”等错误思想,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要坚持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把握由量变到质变、由轻到重、由破纪到破法的特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体现惩又体现治。在对少数、极少数施以重拳的同时,更要坚持面向大多数,加强监督,抓大不放小,体现全面从严的要求。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细做实。“四种形态”如同给纪律之尺打上“四道刻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要求,用纪律和规矩去衡量党员行为,把监督执纪做深做细做实,综合运用诫勉谈话、函询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多种方式,严明党纪,严惩腐败,切实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作者江里程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1版:要闻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临湘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被追责 记者 邹太平 [] 本报讯(记者 邹太平)11月30日,记者从湖南省纪委获悉,近期,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临湘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杨林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调离纪检监察岗位);责成临湘市委、市纪委作出深刻检查。今年9月至10月,针对临湘市相继发生的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湖南省纪委、岳阳市纪委分别对黄俊钧和杨林彬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据悉,今年4月以来,湖南省纪委、岳阳市纪委分别立案查处了临湘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龚卫国,临湘市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曹青松,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原检察长刘群林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该系列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黄俊钧作为临湘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一手硬、一手软”,责任落实不力,对临湘市连续发生的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杨林彬作为市纪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不力,监督责任严重缺失,构成失职错误。对黄俊钧、杨林彬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追责处理,表明了湖南省委、省纪委坚决追责问责的鲜明态度,释放了有责必履、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 湖南省纪委负责同志表示,履行“两个责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里、扛在肩上,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1版:要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通知》指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要求,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改进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通知》提出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是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四是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 五是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六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文明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现场或在线评价。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尽快推出新举措,回应关切促服务,协同推动抓落实。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6版:理论纵横 寻乌调查:中国共产党调查研究的光辉典范 曾雷 [] 12月4日,是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周年。三年前的这一天,中央政治局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中第一条就明确提出,“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坚持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是做好领导工作的基本条件。毛泽东同志一生对调查研究极其重视,他不仅把调查研究看作一切工作的基础,而且把调查研究当作各级干部必须练就的基本功。毛泽东在极其繁重的革命和建设工作中,亲自做过无数次深入细致的调查。“寻乌调查”是毛泽东所做的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查,也是我们党历史上调查研究实践的光辉典范。 1930年5月,红四军在寻乌红50团配合下攻克寻乌县城后,毛泽东利用红四军在赣州第二次分兵的时机,在中共寻乌县委书记古柏的协助下,在寻乌开展了20多天的社会调查,详细了解了寻乌的政治区划、交通、商业、旧有的土地关系、土地斗争等内容,对寻乌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阶级的历史和现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考察分析,整理出五章三十九节共八万多字的《寻乌调查》。 毛泽东同志的这篇《寻乌调查》,是我们党调查研究文献的典范之作,也是毛泽东一生中农村调查的经典之作。《寻乌调查》客观地反映了当时中国的国情,为实际解决中国问题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范本,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步,也是我们党群众路线形成的活水源头。通过这次调查,毛泽东进一步弄清了富农问题,提出了“抽肥补瘦”的土地分配方案,为制订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提供了实际依据;进一步弄清了城市商业状况,明确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为深化“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特色革命道路理论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月,毛泽东根据在寻乌调查以及多年调查研究活动的体会和深刻思考,写下了《调查工作》即《反对本本主义》这篇文章。在这篇经典中,首次提出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调查就是解决问题”、“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等著名论断,初步形成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点,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的思想。 重温经典,鉴往知来。“寻乌调查”虽然已经过去85年了,但其中所体现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历久弥新,具有很强的时代价值和指导意义。2011年,习近平同志曾在中央党校作了题为《谈谈调查研究》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全党和领导干部“要注重调查研究”,并介绍毛泽东所作的寻乌调查的情况,强调“这种深入、唯实的作风值得我们学习”。当前,正值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周年。三年来,中央和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扎实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推进正风肃纪和作风转变,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有了明显改善,但在有些地方,领导干部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善于调查研究和“伪调查研究”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今天,我们探究毛泽东同志在寻乌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法,探寻一代伟人认知社会和改造社会的有效途径,对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必然有显著的裨益,应该牢记几点启示—— 实事求是是开展调查研究的基本原则。寻乌调查集中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敢于同脱离中国革命实际的错误倾向作坚决斗争。通过寻乌调查,毛泽东深刻认识到,对于地主必须给予生活上的出路;对于富农应在经济上限制而不是彻底消灭,否则逼得地主、富农不得不造反,贫农、雇农必然限于孤立。然而,毛泽东的正确主张当时被“歪曲”为“富农路线”,遭到无理批判。但是,毛泽东同志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通过调查研究得出的正确结论,并没有因为被批判而改变自己的正确主张。实事求是是调查研究的灵魂,新时期开展调查研究也要坚持和弘扬实事求是精神。 亲力亲为是调查研究的基本要求。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他1930年写的《反对本本主义》,其主题和目的就是“做领导工作的人,要依靠自己亲身的调查研究去解决问题”。在他看来,领导干部亲自做调查,是全党搞好调查研究的中心环节。在寻乌调查中,毛泽东凡事都亲力亲为,在20多天的调查工作里,就形成了几十万字的调查笔录,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这样的调查工作不是假他人之手,亲力亲为,真实可靠。亲力亲为、深入实际是对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的基本要求。当前,领导干部应彻底改变“遥控”开展调查工作、坐享他人调研成果的“官僚主义”思想,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实际。 调查研究要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在基层,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感受最深切,也最有发言权,反映的问题往往最真实、最可靠、最准确。寻乌调查中,毛泽东除了开调查会,还经常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虚心向群众请教,甘当小学生的诚恳态度缩短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群众在他面前能够畅所欲言,使他能够获得对农民和农村以及对中国社会的全面正确的认识。寻乌调查启示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要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营养,使工作的思路和决策更符合客观实际,更符合人民的愿望。 真正解决问题是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反对本本主义》总结说,调查就是解决问题。土地革命的关键时期,毛泽东为了解决“党在土地革命中的路线问题”,夜以继日、殚精竭虑、不辞劳苦地在寻乌开展了深入细致的社会调查。调查结束后,毛泽东懂得了城市商业情况,找到了正确对待富农问题的方法,保证了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同时提炼出一整套关于调查研究的理论,为此后全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供了规范的遵循和指导。相比之下,当今屡屡出现的一些“作秀”式调研当止。开展调查研究,一定要本着解决实际问题,听实话、摸实情,才能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制定的措施才有意义,否则劳民伤财、无益增害。 (作者曾雷系江西省寻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1版:要闻 中央直属机关 开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检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本报讯 近日,经中直工委同意,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发出通知,对中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据介绍,专项检查自11月下旬至12月底进行,重点检查六个方面内容:在对党绝对忠诚方面,是否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组织不诚实,讲假话、不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做“两面人”等行为;在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发表违背中央大政方针的言论,有损党的集中统一等行为;在维护党内团结方面,是否存在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经营小圈子和关系网等行为;在遵守党的规矩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问题;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是否存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不敢批评斗争,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问题;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是否存在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思想麻木、意识淡漠等问题。 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按照通知提出的六项检查内容逐个对照,严肃认真自查,严禁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认真处理,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检查情况要形成综合材料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要通过这次检查,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中直纪工委将组成检查组,到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1版:要闻 从“八项规定”到“最严党纪”,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爱护” 本报记者 陈治治 [] 当八项规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把“手术刀”,划开“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却可畅通无阻”的“四风”等沉疴毒瘤时,“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咱们的门神要摆正,大鬼小鬼莫进来”怎能不振聋发聩?无论是重在自律的“首部廉洁自律规范”,还是重在他律的“史上最严党纪”,立意说白了,就是给一个组织、一个个体及时披挂起能起到层层防护作用的“铠甲”,这不正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爱护”吗? 再过几天,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就满三周年了。 纵观历史长河,貌似“弹指一挥间”的三年,足以改变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的前途命运。也因此,站在三年的时间节点上,回望被无数国人视为“改变中国”的八项规定,更觉“小切口”推动“大变局”的历史必然性和“形势比人强”的客观规律性。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当“升官发财两不误、两促进”、“与其保持操守,不如随波逐流”渐成为党内一些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和 “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已成为某些地方政治生态的真实写照时,“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也就可能出现‘霸王别姬’这样的时刻”怎能不叫人冷汗涔涔?当八项规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把“手术刀”,划开“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却可畅通无阻”的“四风”等沉疴毒瘤时,“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咱们的门神要摆正,大鬼小鬼莫进来”怎能不振聋发聩? “假如‘八项规定’、‘反四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大举措早出台3-5年,我可能也不至于痴迷上疯狂的石头,犯下如此重罪,我受贿额的90%都是发生在我担任了副省长后的几年。因此,血的代价和沉痛的教训让我认识到,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和严格管理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这段话,来自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除了认罪服判,倪发科还就本人犯罪的动机和原因作了剖析,认为“主要是在人生的晚年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问题,导致了思想滑坡,党纪、法纪标准降低失守”,以及“党纪法纪意识淡化,既没有管好自己,又没管好家人”和“贪图享乐、攀比心态滋长”。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不知道“阶下囚”字字锥心的悔过之言,会不会让那些一边耳闻目睹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却依然我行我素、压根不想“改变自己”的心存侥幸者、牢骚满腹者就此告别“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如果“爱”和“害”还是傻傻分不清,只能说这类人“宁愿伤及灵魂也不愿利益受损”的“三观”已是根深蒂固,也准备好了“自己挖的坑哭着也要填完”。 自我“警醒”也好,继续“装睡”也罢,都别忘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是“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从前期的“怎么看”转向更为紧迫的“怎么办”,对照两项法规主动查杀形形色色的“木马”和“病毒”。 “鸡蛋从外部打破,是碎裂,是毁灭;从内部打破,则是孵化,是新生。”无论是重在自律的“首部廉洁自律规范”,还是重在他律的“史上最严党纪”,立意说白了,就是给一个组织、一个个体及时披挂起能起到层层防护作用的“铠甲”,这不正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爱护”吗?(本报记者 陈治治)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1版:要闻 进村入户听民意 持之以恒反“四风” 晏华 [] 今年以来,江西省横峰县纪委采取一线接访、入户听诉、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基层党员干部在“四风”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81个,查处“四风”等方面的问题26起32人。图为近日,横峰县纪检干部在红桥场白沙岭村向群众反馈问题办结情况。晏华 摄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1版:要闻 作风之变,就在身边 本报记者 瞿芃 [] 编者按: 12月4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将满三周年。三年时间不长,八项规定内容也不宏大,却在北国南疆掀起了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以及由此产生的已渗透方方面面的持久、宏大变革……改变,就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三年,也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每一步都是千里之行的第一步。唯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踩着不变步伐,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才能不断增进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汇聚起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自今日起,本报推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周年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11月底的广州温煦如常,在南方独有的艳阳里,46岁的出租车司机黄俊明即将迎来入行的第十三个年头。 每天坐在车里,跑在路上,老黄练就了一番通过车牌号、整洁度和出入证辨识公车的本领。在他看来,这两年街上的公车明显少多了,打车送礼的也少了。 3000公里外的黑龙江省林口县已是大雪纷飞。而让从事小商品批发的李继龙暖心的是,现在找政府办事方便多了,不像以前,“没到点人就跑了”。 从岭南到塞北,自中央到地方,八项规定出台三年来,党员干部作风的改进让无数个黄俊明、李继龙看在眼里。这场“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深刻变化,既不陌生,也不遥远,更不飘渺。 尚俭,从会风文风到“吃穿住行” 时间回到三年前。 中共中央政治局以上率下,吹响了加强作风建设的集结号。在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多次提到“简”、“减”二字。文风会风亦率先成为“简”的对象。 随即而来的地方和全国两会,不少媒体捕捉到这样的细节:发言短了,材料薄了;红地毯和欢送仪式没有了;警车不开道,会场没鲜花;代表委员甚至“拼车”出行…… 新风带来新气象。改会风、改文风日益成为各地各部门的自觉行动。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改进会风的十八条具体措施,将“自觉执行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也纳入其中。 “简”和“减”的目的在于“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会风文风到“三公”消费、办公用房等“吃穿住行”各方面,概莫能外。 “过去我到基层部队,看到部队主管把喝酒当成一种负担……现在,我去基层讲课,他们都明确规定中午不喝酒,按标准就餐。军车管理也严了,高档饭店都看不到军车的踪影。”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罗援少将告诉记者。 11月22日,湖北省直机关公车第四场拍卖会在武汉举行,130辆公车成交127辆。与之相呼应的是该省正在推进的公车改革。参与车改的108家省直主要单位中,有20家单位一把手主动放弃公车。 清理楼堂馆所,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黑龙江省泰来县财政局、粮食局、水产总站办公用房整体腾退,全部用于“敬老之家”建设。广东省梅县区人社局等部门办公大楼全部腾空,用于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 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度中央决算数据显示,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上年减少11.35亿元,下降16.2%;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下降17.8%。“三公”支出创近年最大降幅。 变化的取得离不开纪律的保障。今年1至10月,全国查处违规公款吃喝3298起,公款国内旅游1399起,公款出国境旅游24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7153起。11月24日,教育部通报的中国传媒大学8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中,就有多起涉及违规占用公车、办公用房超标。 崇廉,从人情往来到“八小时”内外 11月17日,湖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收到一份《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后报告表》。呈送者,是怀化市委书记彭国甫。 按照该省纪委的相关规定,彭国甫一边就婚庆事宜提前向省纪委报告并作出承诺;(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一边严格保密,只邀请了双方亲戚代表及孩子的部分老师和同学。婚礼当天,接亲车辆是从婚庆公司租的4辆车,准备的7桌酒席均未坐满,直系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也全部退回。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不少地方和部门因地制宜为操办“红白事”立规矩,防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在筑牢廉洁防线的同时,以作风改进带动社风民风好转。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重要时间节点既是纠治“四风”的重点,也是反映作风变化的窗口。在不少机关干部和国企职工眼里,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以过节名义违规发放奖金、购物卡、津补贴等,已难见踪影。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江西省从2013年8月起集中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该省重点整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殡葬等行业“红包”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行业风气的好转、干部作风的改进。 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曾让一些领导干部乐此不疲。随着正风肃纪力度的加大,只对“少数人”开放的私人会所逐渐关停、转型,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更趋理性。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支撑,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一位受访专家表示。 克勤,从严于律己到躬身为民 “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田头站一站,中午吃顿饭,午后回机关。”这是群众对一些作风不实干部下基层调研场景的“描述”。 针对类似于此的形式主义顽疾,中央八项规定第一条便提出:“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安阳乡果农洪强,深切感受到这种变化:“八项规定出台以前,乡里干部主要是陪客人来我这里采摘。2014年,知道我亏损后,乡里领导和几个干部在我这待了好几天,帮我分析原因,还组织我参加‘农家乐’培训。前几天,他们得知我明年准备扩大规模,还特地上门了解情况、提供帮助。” 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群众满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年来,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引领和感召下,各地各部门持续向作风顽疾“亮剑”,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八项规定出台后,办事真的方便了,也不用请这些有权的部门吃饭或送礼了。干部作风变好了,群众心气也顺了。”办完审批事项,贵州省息烽县宏翔加油站负责人李克仁如是说。 而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杭州,企业主甚至享受到行政审批的“互联网+”服务。浙江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李哲峰介绍说,以前办一个审批至少也要跑两趟,现在坐在办公室点鼠标,就能坐等审批件快递上门。对此,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经信局审批窗口负责人王董冬表示:“政府多费心,群众就能少跑路。” 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一大批勤廉典型也脱颖而出,成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的新标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坚持定力、久久为功,把当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来,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地生根,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表示。(本报记者 瞿芃)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 第3版:党纪政纪 西城 抓早抓小 解决“大多数”问题 焦伟 卢淑君 [] “过去我们特别关注大案要案,却忽视身边党员的违纪行为,总觉得社区干部会犯什么错、社区党员会违什么纪呢?现在懂得了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因此都要提高警惕、引以为戒。”近日,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街道的社区党员在参观完区纪委举办的“基层党员违纪案例巡展”之后说。 今年以来,西城区纪委转变执纪理念,回归党章规定的“原教旨”,监督执纪问责冲着纪律去,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第一线。 抓早抓小,前移执纪关口 “在纪律面前我们既要抓大、又不放小,该处分的坚决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移送司法的第一时间移送,绝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西城区纪委副书记周剑梁介绍。 从案件查办的数量来看,去年西城区立案50件、同比增长233%;今年继续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前10个月已立案68件、同比增长127%。从处理情况来看,前10个月结案54件,同比增长18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人,其中党纪轻处分29人、政纪轻处分17人(分别占78%和77%),党纪重处分8人、政纪重处分5人(分别占22%和23%),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从涉案人员来看,今年已对处级干部立案16人,比去年全年还要多6人,充分体现了区纪委在纪律面前不遮丑、不护短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紧盯社区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拍苍蝇”绝不手软,今年已调查社区党员干部13名,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纪执行“接了地气”。 见微知著,有病早治。西城区纪委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勤扯袖子、常咬耳朵,今年已约谈党员干部76人次、函询15件。坚持主动出击,问题线索早发现、早处置。在传统“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收集线索的基础上,既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行风评议、专项治理等各种方式摸排线索,又深入基层单位、社区、企业进行走访。去年以来,经实地走访共挖掘问题线索59件。启动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化管理平台”,对筛选出来的有效线索统一管理、分类处置。今年已初核问题线索158件,同比增长58%。 “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对纪律的聚焦,对线索的有效处置,使得西城区纪委在执纪过程中实现快查快办,扭转了贪大求全的旧有模式。“按规定问题线索初核是两个月的周期,现在我们有的案件一周左右就完成了,最快的从前期调查、谈话到形成报告仅用4天时间。”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顾琦玮介绍。 抓细抓长,强化日常监督 “作风出了问题,腐败就会随之而来。我们始终盯住干部的作风开展监督执纪,不仅抓常抓长,还要抓细抓实。”区纪委党风室主任张玮表示。 西城区纪委把重要节点作为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逐个时间节点、逐个具体问题地抓。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插现场”的访查方式,联合交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突出对高级餐饮场所、商场超市、景点景区、郊区培训中心等重点地方的检查,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各类检查1077次。 西城区纪委对无视纪律规定、公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不管问题大小,一律严查快办、露头就打,同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去年以来,区纪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真正使纪律成为了“带电”的高压线。 此外,区纪委还通过组织特邀监察员队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对全区151个窗口单位开展不间断、全天候明察暗访。 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守纪律是底线,懂纪律是前提。 区纪委分层次对领导干部、社区干部、新录用公务员等人员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上好纪律教育“必修课”,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坚持“以考促学”,在党校主体班学员和后备干部中开展廉政法规测试,目前已测试干部近千名。积极加强新媒体运用,推出《廉政手机报》、微电影、动漫图解等宣传载体,打造“掌上廉政”、“指尖反腐”的纪律教育新模式。 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整改一方”,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实行“一案一剖析”,定期交流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特点,敦促案发单位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例如,针对今年查处社区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较多的问题,召开了街道、社区专题会议,认真查找漏洞,深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西城区纪委坚持以案说纪、警钟长鸣,精心选取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拍摄《迷途警示录》专题教育片,举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编印《他们因何而违纪?》教育手册,重点对违纪性质、行为危害、量纪依据、制度漏洞、整改建议等进行了系统阐述,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之目的。截至目前,已发放教育手册4.5万册,警示教育展览接待党员干部参观超过8000人次,时刻警醒党员干部“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失足就在瞬间”。(焦伟卢淑君)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2 第1版:要闻 赵洪祝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 坚持改革创新 强化责任担当 坚决落实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大决策部署 记者 何韬 [] 本报讯(记者 何韬)12月1日,中央纪委召开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赵洪祝指出,派驻机构全覆盖是贯彻党章规定、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确保监督无盲区的有力举措。王岐山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强调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落实好。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派驻纪检组要跟上中央要求,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 赵洪祝强调,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织制度创新。派驻纪检组要明确职责定位,贯彻党章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摆在首位,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加强自身建设,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各有关方面要加强配合,搞好衔接,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自觉接受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派驻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希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主持会议并宣读《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央纪委和中央有关部门领导黄树贤、杨晓超、张纪南、周福启、王令浚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党组(党委)和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编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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